10月13日下午,挪威卑尔根大学金沙js93305 Bjørnar Borvik 教授应邀访问北外金沙js93305,我院院长丁相顺教授接待了Bjørnar Borvik 教授。丁院长对Bjørnar Borvik 教授的到访表示欢迎,并就我院多语种+法学的特色培养做了介绍,希望与卑尔根大学建立合作交流。双方就学生互换、暑期项目、模拟法庭比赛等展开了深入交流。

随后,Bjørnar Borvik 教授为我院师生带来题为《欧洲个人数据保护 —— 个人数据处理的合法基础(同意)与被遗忘权》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院长丁相顺教授主持,现场师生围绕欧盟和挪威数据保护法律体系展开深入交流,共有100多名北外学生注册参会,讲座气氛热烈。
Borvik 教授长期深耕欧洲数据保护法领域,在 GDPR 适用、个人权利保障与跨国数据治理等领域成果卓著,并曾经担任挪威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讲座伊始,Borvik 教授便明确核心议题:在数字化时代,欧洲个人数据保护法律如何平衡 “数据利用” 与 “权利保障”,而 “个人数据处理的合法基础(同意)” 与 “被遗忘权” 正是这一平衡逻辑的关键载体。
在本次讲座中,Borvik 教授首先系统解析了欧洲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框架,指出其属于“双层法律体系”。欧盟层面以《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核心,前者第 7-8 条确立私人生活与数据保护的基本权利,后者则通过 “处理原则”“数据主体权利”“行政执法机制”构建完整规则体系,尤其强调 GDPR 第 6 条对数据处理合法基础的明确界定;而欧洲委员会层面则以《欧洲人权公约》第 8 条为补充,将私人生活尊重纳入人权保障范畴,为数据保护提供底层法理支撑。同时,教授还介绍了挪威通过 2018 年《挪威个人数据法》衔接 GDPR 的国内立法实践,展现了欧洲数据保护法律的 “统一性与本土化” 结合特征。

而后,针对 “个人数据处理的合法基础 —— 同意” 这一重点,Borvik 教授结合典型案例展开深度剖析。他以 “Grindr 案” 为例,详细解读了 GDPR 对 “有效同意” 的严格要求:同意需满足 “自由给予、特定、知情、明确” 四大要件,且数据控制者需承担举证责任。在该案中,社交软件 Grindr 因未以清晰方式告知用户数据共享规则,且用户无法真正自主选择是否分享数据,其数据处理行为被挪威数据保护局认定为 “同意无效”,最终处以 6500 万挪威克朗(约合 4400 万人民币)罚款。Borvik教授通过此案强调,“形式上的同意” 不等于 “法律认可的同意”,数据控制者需在隐私政策设计、用户选择权保障上落实实质正义。
针对“被遗忘权”的讲解,Borvik 教授则梳理了该权利从 “司法判例” 到 “立法确认” 的发展脉络。2014 年欧盟法院 “谷歌西班牙 / 冈萨雷斯案”( Spain/González)首次明确被遗忘权的适用逻辑,GDPR 第 17 条则将其正式确立为数据主体的法定权利,同时明确 “言论自由优先” 的例外情形。为进一步阐释实践适用标准,Borvik教授以 2023 年欧洲人权法院 “Hurbain v. Belgium”为切入点,分析了法院在判断“被遗忘权是否成立”时的七大比例性评估因素。包括信息性质、时间流逝、当代利益、主体身份、负面影响、可访问程度及对言论自由的影响。该案中,欧洲人权法院支持比利时法院 “要求报纸对陈年交通事故报道中的当事人姓名进行匿名化处理”的判决,认为此举在保护个人隐私与维护新闻自由间实现了合理平衡,为被遗忘权的实践适用提供了清晰参照。
互动问答环节氛围热烈融洽,同学们围绕讲座核心议题踊跃提问,展现出我院学生对欧洲数据保护法的浓厚学术兴趣与卓越的法学专业国际交流能力。Borvik 教授耐心细致地回应每一个问题,与师生展开充分交流探讨,进一步激发了在场学生对比较数据法研究的探索热情,也让整场讲座的知识传递更具互动性与实效性。

本次讲座是北外金沙js93305提升国际化水平,促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金沙js93305将继续邀请海内外顶尖学者来访,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助力师生拓宽国际视野,为法学学科建设与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注入更多活力。